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其他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 ||||||
序号 | 类别(数量) | 类别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权限 | 设立依据 | |
主项 | 子项 | |||||
1 | 行政许可(15项) | 1 | 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审批 | 移植一般树木不到四十株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云南省森林条例》(2002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 | |
2 | 2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 1.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省、州、县)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不足10公顷的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78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审议通过) | |
2.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县) | 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在其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 |||||
3 | 3 |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参观、旅游等活动审批(省、县) | 进入地方自然保护区,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 《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7年12月3日审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 |
4 | 4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 | ||
5 | 5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县(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林木采伐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审批;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森林条例》(2002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 | ||
6 | 6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运输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森林条例》(2002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 | ||
7 | 7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木良种种子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 | ||
8 | 8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负责全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4修正)》(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自2014年07月27日发布) | ||
9 | 9 |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 负责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2008年12月1日予以修改) | ||
10 | 10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 负责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2008年12月1日予以修改) | ||
11 | 11 | 荒山造林从事森林旅游开发和休闲设施建设的批准 | 利用荒山造林6公顷以上面积由县级林业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云南省森林条例》(2002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 | ||
12 | 12 | 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 | 承接市级下放的“三有动物”,即: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4修正)》(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自2014年07月27日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昆政办〔2018〕132号)的文件精神,承接市级下放的“三有动物”,即: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 ||
13 | 13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住建局移交事项) | 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修正)》((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4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
14 | 14 |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许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住建局移交事项)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
15 | 15 | 风景名胜区准营证核发(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住建局移交事项) | 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修正)》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六)核发《风景名胜区准营证》; | |||
16 | 其他行政职权(1项) | 1 | 不动产林权登记前置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昆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期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林权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林权登记前置审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林改办发〔2017〕7号 |